Loading… 商标分类2020版-第30类-面点、调味品、饮品的商标分类
有远见,创品牌,展未来。
  
第30类 面点、调味品、饮品
第三十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(水果和蔬菜除外),以及食品调味佐 料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以咖啡、可可、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; ——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,例如:燕麦片,玉米片,去壳大麦,碾碎的干小麦,木斯里麦 片; ——比萨饼,馅饼(点心),三明治; ——裹巧克力的坚果; ——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饮料用调味品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工业用盐(第一类); ——食品或饮料用调味香精油(第三类); ——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(第五类); ——婴儿食品(第五类); ——膳食补充剂(第五类

加微信,聊一聊商标

加站长微信,无关生意,可提供诚恳专业的意见。扫一次微信,多一个朋友,不亦乐乎。